善心男子拾獲銀包內有逾萬元尋失主 網民大讚:好人好事有運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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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19/02/11 14:00

最後更新: 2019/02/11 14: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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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年行大運在鬧市檢到一個有逾萬元的銀包,你會如何處理?有網民今早在將軍澳檢到一個銀包,銀包內有大曡千元紙鈔,總值逾萬元。該名網民在將軍澳群組上發帖尋找失主,他原本呼籲失主主動同他聯絡,但網民建議他最好交給警署,更大讚他好人有好報。 

拾金不昧的網民今早在將軍澳群組發帖,展示兩張圖片,其中一張是黑色銀包,從圖片可見銀包有多張千元鈔票,另外一張是失主的身份證。根據發帖的網民描述,銀包的金額逾萬元,他呼籲失主見到帖子後儘快聯絡他領回銀包。

男子路不拾遺的行為被大為讚賞,很多人都大讚他「好心有好報」,「今年肯定有運行」,是路不拾遺好市民。更有網民留意到發帖者的「手指甲有黑邊」,推斷發帖男子可能從事勞力工作,對他更加讚賞,指好人好事不嫌多。

不過,更多網民呼籲男子將銀包交給警署處置,以免好心做壞事,而警署可以查到失主的資料,聯絡失主前往警署領取失物。而男子最終也聽從網民的建議,將銀包交給警員處置。

與此同時,也有網民趁機灌輸法律的知識,指如果拾遺不報,把財物據為己有即屬犯法。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 《盜竊罪條例》,如任何人不誠實地挪佔屬於另一人的財產,意圖永久地剝奪該另一人的財產,即屬犯盜竊罪。任何人犯盜竊罪,循公訴程序定罪後,可處監禁10年。